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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气象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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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上高县气象局属于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受宜春市气象局和上高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始建于1956年12月,是国家一般气象站2022年12月31日20时起升级为“国家基本气象站”),属科级事业单位,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服务理念,主要负责为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发展地方经济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同时,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气象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气象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服务工作组织拟订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服务业务技术和业务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社会活动及经济建设项目的专业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3.负责全县综合气象观测业务管理管理气象探测资料和气象信息网络运行与安全管理气象技术装备、仪器使用工作,承担全县综合气象监测工作。

4.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气象预报气候预测业务发展规划负责气象监测、预报业务和气候业务的运行与管理负责气象科研工作的管理组织重大气象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组织指导全县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气象资料开发应用的管理负责气象科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5.拟定气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气象行业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气象法制教育宣传。

6.管理与监督全县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气象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本级气象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负责本级气象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

7.负责气象服务市场的政策研究、指导与咨询拟订全县气象服务市场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气象服务市场主体运行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防雷、释放气球等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

8.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宜春市上高县环城路上高县气象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5-2511520

   主要负责人: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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