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办单位:
2020年5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政协县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政议政,共提出建议57件、提案50件。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他们的建议和提案较广泛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认真办理这些建议、提案,对于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改进政府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摆正位置,强化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意识,增强为人民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的宗旨意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和谐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四个上高、决胜全面小康”目标,扎扎实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促抓好落实;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具体抓,并落实承办股室和承办人员具体负责。各承办单位要在经费、人员、车辆安排上优先考虑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保障办理工作及时、有效、顺利进行。
二、规范办理程序,扎实完成办理任务
1、各承办单位在接受办理任务后,要尽快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所有建议、提案必须确保在9月10日前办复,对办理后代表、委员反映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原承办单位必须再次办理,在一个月内办复。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须在9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分别报送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2、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如确认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请书面说明情况并与应承办的单位联系好,在三天内将原件和转办意见反馈至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集中协调转办,切勿延误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办理。
3、对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建议或提案,由主办单位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办理,主办单位要主动与有关单位沟通协商,综合汇总有关意见后统一书面答复代表或委员。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在收到建议、提案一个半月内将协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对意见不一致的,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决不能相互推诿。书面答复内容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一事一答,决不能敷衍塞责。
4、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在形成书面意见后,按规定的公文格式打印一式四份,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由承办单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一份、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一份、建议人或提案人一份,承办单位自留一份。
5、各承办单位在给每位代表或委员的答复函中,在首页右上角按下列要求分类和填写:
(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
(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
(3)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用“C”标明。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等,主动深入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建议、提案所反映的有关问题。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专题调研、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和代表、委员的联系与沟通,做到每件建议、提案都与代表或委员见面,共商建议、提案所涉问题的解决办法。要将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保证质量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凡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落实;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制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因政策、法律规定所限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实事求是向代表或委员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建议、提案办复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答复中承诺的事项逐项抓好落实。同时,为方便代表或委员反馈意见,各承办单位在寄送书面答复意见时,附上粘贴好邮票的信封,并填写好本单位联系地址和代表或委员联系地址。
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和跟踪问效。办理工作结束后,将按照《上高县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考核评比细则》(上府办发〔2007〕71号)要求,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对办理工作好、办理质量高的单位和个人,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对办理工作拖拉、办理质量不高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县人大代表建议交办表
2.县政协委员提案交办表
3.承办单位给县人大代表答复意见打印格式
4.承办单位给县政协委员答复意见打印格式
5.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6.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0年6月8日
附件1
县人大代表建议交办表
序号 |
建议名称 |
承办单位 |
---|---|---|
1 |
关于加快城南片区建设的建议 |
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交警大队 |
2 |
关于上高北外环到宜丰S211道路拓宽的建议 |
公路分局 |
3 |
关于加强上八线320-董丰道路维修管护的建议 |
交通局 |
4 |
关于加快推进北外环至油籽洞工程建设的建议 |
公路分局 |
5 |
关于农村污水处理增加资金投入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6 |
关于加快上甘山林场晏家铁道道口整改的建议 |
交通局 |
7 |
关于整治电线杆林立乱象的建议 |
供电公司 |
8 |
关于在校园门口设立礼让行人监控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9 |
关于城区人行天桥建设的建议 |
住建局 |
10 |
关于修建蒙山镇绕镇公路的建议 |
交通局 |
11 |
关于县道上蒙公路升级改造建设的建议 |
交通局 |
12 |
关于天瑞陶瓷到漕港村沿途安装路灯的建议 |
城管局 |
13 |
关于瑞州陶瓷、奥古特陶瓷中间道路修建的建议 |
工业园 |
14 |
关于加强上分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的建议 |
公路分局 |
15 |
关于加强铁路经济产业园建设的建议 |
发改委 |
16 |
关于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至新界埠镇集镇的建议 |
城管局 |
17 |
关于对老上太线新界埠段进行维修的建议 |
交通局 |
18 |
关于尽快修通晟茂至原种场至上新公路道路的建议 |
交通局 |
19 |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整治办 |
20 |
关于进一步做好亲商安商工作的建议 |
商务局 |
21 |
关于加大涉车行业整治力度的建议 |
城管局 |
22 |
关于拓宽改造石镇线S223省道上高至宜丰段的建议 |
公路分局 |
23 |
关于加强电动三轮、四轮车辆管理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24 |
关于解决袁南线过境南港集镇路段安全隐患问题的意见建议 |
交通局 |
25 |
关于新建上八线至下山自然村路桥的建议 |
交通局 |
26 |
关于改造生资北院老旧小区排水系统的建议 |
城管局 |
27 |
关于对何家垴村上宜公路段两旁房屋拆旧建新的建议 |
住建局 |
28 |
关于野市乡上棠公路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对大型货车限载限行的建议 |
治超办 |
29 |
关于严禁未成年人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30 |
关于田心中学、田心中心小学铺设塑胶跑道的建议 |
教体局 |
31 |
关于对县域古文化、古建筑进行保护的建议 |
文广新旅局 |
32 |
关于上甘山林场中心小学操场标准化建设的建议 |
教体局 |
33 |
关于扩大实验小学办学用地面积的建议 |
自然资源局 |
34 |
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音体美专职教师配备的建议 |
教体局 |
35 |
关于加强教育上高青年投身创新创业,讲好上高故事展现青年担当的建议 |
团县委 |
36 |
关于在全县推行尊师重教,提升优良学习氛围的建议 |
教体局 |
37 |
关于对接宜万同城打造我县西部休闲度假区的建议 |
文广新旅局 |
38 |
关于推进蒙山旅游业建设发展的建议 |
文广新旅局 |
39 |
关于挖掘用好蒙山古银矿遗址文化资源的意见建议 |
文广新旅局 |
40 |
关于建设袁南线生态经济带的意见建议 |
文广新旅局 |
41 |
关于对公共娱乐场所规范管理的建议 |
文广新旅局 |
42 |
关于加强城区开放性运动场所日常维护管理的建议 |
教体局 |
43 |
关于解决翰堂镇幸福食堂部分运转经费的建议 |
财政局 |
44 |
关于农村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建议 |
交通局 |
45 |
关于幼儿园、小学、用人单位建立有效机制切实减轻双职工家庭接送孩子压力大的建议 |
教体局 |
46 |
关于增强养老机构后疫情时代的医疗照护功能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建议 |
民政局、卫健委、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 |
47 |
关于野市乡范围内用电由高坎110千伏变电站拉专线解决的建议 |
供电公司 |
48 |
关于提交野市乡管网延伸工程增压站交上高县润泉供水管理使用的建议 |
|
49 |
关于上甘山森林派出所巡防员岗位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
财政局 |
50 |
关于田心镇江南水系斜溪陂渠维修改造的建议 |
水利局 |
51 |
关于修缮泗溪镇官桥村至游市村水渠的建议 |
水利局 |
52 |
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支持的建议 |
财政局 |
53 |
关于解决徐家渡新型农业果业发展所遇到的瓶颈问题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54 |
关于上甘山林场纳入“厕所革命”统一规划建设的建议 |
住建局 |
55 |
关于开展林相改造进一步提高城市饮用水源地—南港水库库区森林质量的意见建议 |
林业局 |
56 |
关于加强工业园区企业废气质量监管的建议 |
生态环境局 |
57 |
关于解决上八线翰堂集镇到广坪村升级改造用地调规的建议 |
自然资源局 |
附件2
县政协委员提案交办表
序号 |
建议名称 |
承办单位 |
---|---|---|
1 |
关于创新思路推进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2 |
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3 |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4 |
关于建设上高县砂石骨料绿色基地的建议 |
发改委 |
5 |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促进我县农业转型升级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6 |
关于规范微商市场的建议 |
市监局 |
7 |
关于加强冷链物流建设的建议 |
商务局 |
8 |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快递到企业的建议 |
工业园 |
9 |
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建议 |
林业局 |
10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 |
住建局 |
11 |
关于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建议 |
住建局 |
12 |
关于以人为本改造金融巷轩和小区的建议 |
住建局 |
13 |
关于推进上高县城东片区发展的建议 |
自然资源局 |
14 |
关于锦江上游(桥至石湖大桥)两岸修建沿江公园的建议 |
住建局 |
15 |
关于新建一所公办老年大学的建议 |
城投公司 |
16 |
关于扩大实验小学办学用地面积的建议 |
自然资源局 |
17 |
关于在金唯冠路段增设路灯的建议 |
城管局 |
18 |
关于加强中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的建议 |
物业中心(市监局) |
19 |
关于规范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 |
城管局、公安局 |
20 |
关于加强县城人行道管理的建议 |
城管局 |
21 |
关于合理调整城区路灯开关时间的建议 |
城管局 |
22 |
关于商城小区内垃圾中转站搬离建议 |
城管局 |
23 |
关于洒水车、扫地车与上下班时间段错开 |
城管局 |
24 |
关于落实机动车辆斑马线礼让行人的建议 |
城管局 |
25 |
关于整治320国道工业园区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26 |
关于购买服务解决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27 |
关于加强对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28 |
关于规范摩托车、行人和非机动车行为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29 |
关于整治车辆乱使用远光灯及改装灯光的建议 |
交警大队 |
30 |
关于加快推进“上八线”公路翰堂至广坪段扩宽修建的建议 |
交通局 |
31 |
关于加强秀美乡村建设后续管理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32 |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建议 |
扶贫办 |
33 |
关于扩大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的建议 |
教体局 |
34 |
关于给公办中小学教室加装空调的建议 |
教体局 |
35 |
关于增加我县中小学生课外阅读量的建议 |
教体局 |
36 |
关于撤并小学网点集中优势资源教学的建议 |
教体局 |
37 |
关于学校厕所文化建设的建议 |
教体局 |
38 |
关于在休闲广场建设塑胶健身步道的建议 |
城管局 |
39 |
关于设立历次革命战争牺牲英烈纪念碑的建议 |
文广新旅局 |
40 |
做好上高蒙山银矿遗址文化旅游前期工作的建议 |
文广新旅局 |
41 |
关于设立文艺奖励基金的建议 |
文广新旅局 |
42 |
关于尽快建立民营精神医院的建议 |
卫健委 |
43 |
关于县城各公立医院住院部安装饮用开水器的建议 |
卫健委 |
44 |
关于扶持和鼓励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建议 |
卫健委 |
45 |
关于加强翰堂保丰水库周边流域管理的建议 |
林业局 |
46 |
关于在自然村级大力推广综合生态处理生活污水的建议 |
农业农村局 |
47 |
关于五马七郎埠河道水污染情况整治的建议 |
城管局 |
48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
民政局 |
49 |
关于对农村养老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建议 |
民政局 |
50 |
关于解决敖山镇归侨少数民族村村民建房办证的建议 |
自然资源局 |
附件3
上高县×××××××文件
分类:A(或B、C)
上××字〔2020〕第××号
关于办理县十六届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号建议的复函
×××代表:
你提出的“××××××××”的建议收悉,经我局(委、办)第 次党政联席(党组、常务、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
此复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责任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4
上高县×××××××文件
分类:A(或B、C)
上××字〔2020〕××号
关于办理政协县十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的复函
×××委员:
你提出的“××××××××××”的提案收悉,经我局(委、办)第 次党政联席(党组、常务、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
此复
附件: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责任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5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编号: 号
代表姓名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建议内容 |
|||||
承办单位 |
电话 |
邮政编码 |
|||
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人大代表按表中内容进行填写,然后分寄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任联工委和承办单位各一份。
附件6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编号: 号
委员姓名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提案内容 |
|||||
承办单位 |
电话 |
邮政编码 |
|||
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政协委员按表中内容进行填写,然后分寄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和承办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