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第54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上高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23日
上高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及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19〕21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着力破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以便民利民惠民的更好政务服务,保障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速提质提效,现结合实际提出若干措施及工作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1.推动三级政务服务融合发展。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上高分厅),加快推进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各部门要按时与省市平台对接。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抓好县、乡(镇)、村(居)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实体办事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2020年底前要实现全覆盖。着力优化服务举措,努力提升网上办事比例。2019年底前,实现我县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70%以上;2020年底前,达到75%。(牵头单位:县信息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
2.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据共享。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上高分厅)和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加快解决“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信息孤岛”的问题,按照“谁的系统谁负责对接”原则,2019年9月底前,各部门要完成自有业务系统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确保线上线下所有业务全部通过“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统一收件出件,数据资源除涉及安全外实现100%共享,杜绝“二次录入”,真正做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信息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9月)
3.拓展提升“赣服通“功能。按照把“赣服通”建设好、管理好、运营好、维护好要求,推动更多高频便民和审批事项实现“掌上办理”。2019年8月底前,完成“赣服通”上高分厅建设,实现40个以上本地事项“掌上办理”。要保障好我县高频事项的接入工作,确保在2019年底和2020年底前,实现高频事项掌上可办率分别达到50%和70%。在此基础之上,各部门要充分依托“赣服通”优化便民服务和开发审批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推动更多事项实现“掌上”办理,助推企业群众办事“一次不跑”。(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底)
4.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结合机构改革,按照国家最新标准要求,各部门要立足本职,全面更新规范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严格做到线上、线下办事标准统一、材料统一、系统统一、后台统一。积极对接省市有关“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统一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努力实现企业群众预约办事只需拨打“12345”号码或登录“12345”网络平台。各部门要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对外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等外,将实体办事大厅地址、服务事项(含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主要内容)、联系方式等信息编制成政务服务百事通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做好日常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5.深入推进自助服务。积极推广使用涉及审批服务、公共服务、生活服务以及常见证照证明打印等自助服务终端,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事项通过自助办理,身份证明、税收证明、社保证明等常用证明材料通过自助打印方式实现。切实推进实体大厅服务与网上、掌上、自助服务终端相结合。2019年底前,各相关部门实体办事大厅要设置自助服务专区,并积极推行在商场、银行、车站和村(居)等场所设置自助设备,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税务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医保局、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6.推进监管信息“一网通享“。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全面梳理整合各类监管平台,积极推进跨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对各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信息中心、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全面开展服务流程优化再造
7.全面实行“一窗受理”。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我县“一窗受理”的服务模式,充分依托“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努力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窗”受理、“一窗”出件,实现“一个窗口”面向群众。2019年底前,实现“一窗”受理率要达到90%以上;2020年底前,达到100%。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动社保、医保、民政、计生、农民建房审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并努力实现事项下沉到村(居)代办点,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充分做好事项的衔接工作,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一窗受理”。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除班子成员外,其余人员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
8.开展“一链办理”改革。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出发点,打破部门界限,注重整体联动,实现集成服务。结合“一窗式”改革,以办件量较多的企业注册开办(含后续证照)、不动产登记交易(含水、电、气、网等)、投资项目审批等高频事项为突破口,梳理优化办事全流程,编制“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用,做到一次性提交一套材料,变过去企业群众到不同部门“办几件事”为全链条办理“一件事”。2019年底前,实现10项以上多部门办理事项“一链办理”;2020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其中,2019年底前,实现企业注册开办压缩至3个工作日完成;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从现在的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从现在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市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税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底)
9.持续深化“一次不跑”改革。重点围绕与企业群众办事关系密切的高频事项,着力推动网上办理。通过优化办事环节、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办结时限、完善办事系统、加快数据共享等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要不断丰富办事渠道,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免费邮寄、免费复印等配套服务,真正实现“一次不跑”“一次办好”。各部门要继续加大“一次不跑”“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力度,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一律做到“一次不跑”,凡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也要做到“一次办好”。对已公布的“一次不跑”“一次办好”事项要真正兑现承诺并实现高质量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10.探索“六多合一”改革。积极探索“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模式(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多介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努力推行“四个联合”改革(联合图审、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竣工验收)。县直有关部门要形成协调工作机制,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力争2019年底前探索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六多合一”改革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市监局、县气象局;完成时限:2019年底)
11.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让企业更便捷的领取营业执照正常运营,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2019年底前,实现全县事项清单编制全覆盖,清单之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发展的依据。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稳步推进改革,杜绝暗箱操作,让企业和群众明明白白办事。(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12.适时推行“区域评估”。探索建立工业园区区域节能审查、环评办法,以“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取代项目能评、环评,逐步实现区域评价取代每个项目的独立重复评价,建立完善符合工业园区实际情况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2019年底前,工业园区新批工业用地按照“区域评估”制度供地比例不少于35%,压缩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20%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税务局、县市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底)
13.积极推动“集中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支持工业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加强工业园区赋权事项落地落实,确保赋权事项办理不出园区。其他地方要确保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承接审批服务职责较多、任务较重的经济发达镇和重点镇,在整合现有机构和人员基础上,可探索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工业园管委会、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
14.规范中介服务和年检年审。按照必需、简便原则,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调整更多含金量高的中介服务事项,防止行政审批对中介服务的过度依赖。探索由设计单位对投资项目审批工程设计图纸、评估等承担责任,强化设计单位的主体责任,逐步取消第三方评价。积极推进组建中介机构联合体,由一家中介机构联合相关中介机构,打包提供多类中介服务,变多个中介报告为一个综合报告。积极对接全省有关统一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努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高效便捷的中介服务市场。全面梳理年检年审事项,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年检年审事项一律取消;虽有依据,但可采取日常监管等方式替代的年检年审事项也应取消。科学设置并适当延长年检年审周期,加快推进联合年检和网上年检,压缩年检年审材料,切实减轻企业群众负担。(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三)着力加强作风建设
15.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记“忠诚为本、创新为先、担当为要、服务为基、过硬为重”的理念,重点围绕“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大力弘扬“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精神,不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建设,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以最大决心、最好状态、最实作风和最足干劲,进一步营造公平、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16.优化完善延时错时服务。全面推行延时错时服务,不断拓展服务渠道。以办成事为原则,从接件、办理到出件,全链条开展延时错时服务,科学设定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事项,统一规范服务时间,努力实现窗口办事时间无“断档”、办理事项无“空挡”、优质服务无“阻挡”的目标,以提供更好的便民利民惠民的政务服务,着力打造我县政务服务“上高”品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住房公积金中心、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供电公司、润泉供水公司、顺民天然气公司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17.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紧盯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时间、重点窗口、重点廉政风险点,继续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发挥媒体曝光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优质服务环境。改进和规范督查工作,切实增强督查的有效性。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建立精准惩戒机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究问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18.开展权力下放“回头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回收基层承接不住、运行不好的权力事项。进一步精简下放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权力事项,推动更多事项“就近办理”。对于县级上报、市级转报、省级审定的事项,无需市级统筹审查的,一律取消市级转报程序,由县级直接报省级审批。对已公布的“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事项和精简材料证明事项要进行“回头看”,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整改。继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重点围绕与企业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事项,加大清理进度,确保在2019年底前,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证明材料在已清理30%的基础上再减少60%以上。(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分阶段细化工作举措,狠抓整体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放管服”改革的“一把手”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切实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加强上下衔接、工作指导和协调联动,强化改革协同,形成改革合力。(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二)加大要素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加大人员、经费、技术等保障力度,包括对全县政务服务两大平台(线下和线上)、四个终端(实体大厅窗口、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以及自助服务终端)建设维护和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后勤保障的资金支持。要着力加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级代办点的规范化建设,对功能落后的办事大厅要进行改造升级,不断改善办事大厅整体环境,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对已出台的“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企业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预期,努力营造改革良好氛围,推动改革深入人心,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放管服”改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要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能干事、干成事的高素质政务服务干部队伍。(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部门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督查重点,通过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第三方评估、群众监督等有效途径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奖惩和容错机制,对督查发现落实到位、主动作为的典型要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对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要正确认识改革探索中的失败失误,努力提高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改革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