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2018年,我县教育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弘扬先进,推动工作,根据上发〔2018〕17号文件精神,经县考评领导小组考评,并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镇渡乡、新界埠镇、墨山乡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切实增强争先进位、加速赶超意识,坚持不懈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建设四个上高、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9年2月13日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