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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上高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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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2〕43号)等文件精神,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促进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省商务厅在全省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2023年12月我县成功申报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县。

二、起草依据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22〕27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服务业字〔2022〕115号)、《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赣商务服务业字〔2023〕99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关于开展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服务业字〔2023〕237号)、《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暂行办法》(赣商务流通字〔2024〕33号)、《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供销联社关于做好2024年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流通字〔2024〕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4年5月我县根据《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考核验收暂行办法》(赣商务流通字〔2024〕33号)等文件要求,在前期申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答辩材料基础上,通过研究讨论、起草、走访企业调研、意见征求、修改完善阶段,并于5月28日召开讨论会向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上高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审议稿)》。

四、工作目标

通过2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力争在2026年6月,建成高效集约、协同共享、绿色智能的县域物流配送网络体系。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1个二类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升级改造1个“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中心,提升改造全县14个乡镇配送站及90%以上的村级末端服务网点,统一标识。二是整合县域资源。实现物流资源整合率达到25%以上,供应商整合率达到12%以上。三是提升现代化水平。建立1个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接入各企业、各网点信息数据,配备货架、托盘、车辆等标准化设施设备,提升县域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四是补齐冷链短板。规划建设1个智慧冷库项目,并配备冷藏车、冷柜等设施,补齐县域物流冷链短板。

五、重点举措

(一)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规划83亩土地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主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进行规范设计,合理划分物流作业功能区,满足各类功能需求,打造集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等服务于一体的现代物流集配中心。

(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依托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对供销集配中心进行升级改造,购置自动化分拣设备,吸引快递企业入驻,配备标准化器具设备,信息统一接入县域物流数字化平台,使实行统一运营管理,实现快递、快消品、农产品、农资等多种经营业态;在现有站点的基础上,升级完善乡村集配站点,网点及设施设备等统一使用“供销集配”品牌标识,统一管理标准,提升供销集配服务水平和效能。

(三)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建设对全县14个乡镇配送站及90%以上的村级末端服务网点进行提升改造。改造现有的乡镇物流配送站点,按照“多站合一”的模式,对站点和服务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配备设备;改造现有村级网点,采取和居委会、小卖铺等场所合作模式,在行政村内设置面积20平方米以上的村级末端服务网点,并配备相应设施,统一规范工作制度,统一门头标识,形成以快递、农村电商、配送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性服务网点,提供消费品下乡、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

(四)推动县乡村共同配送以政府支持、市场合作等方式,引导各类商贸经销商、代理商、电商等入驻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整合食品、用品、酒水、日化等快消品资源,为其提供收货、分拣、发货、盘点、退货等服务功能,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五)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对县域物流配送各环节进行优化,制定统一、科学、规范的物流配送标准体系,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配备货架、叉车、托盘、周转筐等专业化设备,乡镇配送站和村级服务网点推广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带托运输、与乡村服务网点之间带筐配送。采取政府支持和企业合作等方式,对整合的物流配送车辆实施标准化改造,统一标识、统一规格、统一管理,建立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运输管理。

(六)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搭建上高县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平台功能涵盖订单管理(OMS)、仓库管理(WMS)、运输管理(TMS)、数字化分析、视频监控、数据汇总分析展示等功能,覆盖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各个环节,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运营管理,提升县域物流信息化水平;推动各类商贸物流企业信息系统融合,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引导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入驻企业、各乡镇配送站、村级末端服务网点等接入数字化运营平台,统筹线路、车辆、运力等资源。

(七)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规划使用40亩土地,拟建设2.6万平方米冷库,约3万吨储肉容量,合理划分冷库功能分区,配备标准化冷藏车;依托县域物流数字化运营平台,建立温度监控系统,确保农产品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全程冷链,提升农产品质量。

六、实施步骤

项目分四个阶段实施,一是启动阶段为2024年1月-2024年5月。主要做好全县城乡配送的物流园区、流通企业、乡镇及村级网点情况等摸底调查,完成《上高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办法;二是实施阶段为2024年6月—2025年12月。主要是做好项目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试点项目承办企业,定期督导项目建设。三是验收阶段为2026年1月—2026年6月。编制验收办法,各承办企业完成项目后,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开展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省商务厅、供销联社。四是绩效评价阶段(2026年6月—2026年9月)主要是进行自评,对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做好整改工作,做好迎接省、市组织的第三方和专家组绩效评价工作准备。

七、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健全项目管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县域物流配送体系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对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日常监管,加强对试点工作参与部门、项目承办企业相关责任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在上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集中公开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遴选方案等;四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各类网站、公众号和新媒体等平台载体,加大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宣传推广力度。

解读人:上高县商务局现代服务业和市场体系建设股

联系电话:0795-251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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