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 | ||||
政策属性 | 税费类 | 实施层级 | 国家级 | 政策编号 | 县2020税务003号 |
文件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 ||||
惠及对象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
优惠待遇 |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 ||||
申请条件 | 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享受。 | ||||
申请材料 | 无需申请,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系统自动识别并让纳税人享受。 | ||||
办理流程 | 系统自动识别,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自动享受政策优惠。 | ||||
政策时限 | 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 ||||
责任单位 | 国家税务局上高县税务机关 | ||||
咨询方式 | 税政股:毛爱梅:1387***5927;0795-25129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