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 |
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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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属性 |
服务类 |
实施层级 |
县 |
政策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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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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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
本县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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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成效 |
开通企业社保账户、申请企业网厅经办人、办理企业职工增减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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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本县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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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社保卡选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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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申请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2、受理。社会经办机构查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对符合登记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登记的说明理由。 3、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对受理的信息进行审核,核实参保险种及缴费比例,对符合参保规定的予以通过,对不符合参保规定的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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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限 |
长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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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上高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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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795-2528599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