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高县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聘任毛树林等20名同志为上高县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聘期2年。
(按姓氏笔画为序)
毛树林、毛玲军、叶灿光、刘志军、况海平、李如高、李国典、张立志、罗招伟、易清(女)、郑秋明、袁晓龙、袁颖、晏建华、黄冬、喻得成、彭登要、曾桂花(女)、童珠珠(女)、潘华桃
上高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