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伤事故的概念
工伤也称为职业伤害,指职工在生产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它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一般而言,意外事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时间和地点有关,而职业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环境、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标量和时间有关。《工伤保险条例》所称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
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为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和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下落不明的亦属于工伤。
二、 造成工伤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因素
1、 生产工人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是造成工伤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就是人的不不安全行为;
2、 工人的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
3、 对于机器设备没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
4、 工人思想麻痹大意或者精神不集中,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精神不集中的现象,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由于工厂加班时间比较长,造成工人过度疲倦;另外一个是部分员工下班后没有充分休息好,比如很晚才休息,直接导致第二天精神状态不好,就容易出现事故;
5、 缺少严格的管理机制,工人就容易出现违规操作,从而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
6、 部分工人(特别是新员工)操作机器时完全按照自己的个人意愿去进行,就容易发生违规操作事件,工伤事故也就随之而来;
7、 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许多违章人员在行动前的一种普遍心态.有这种心态的人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知识,也不是技术水平低,而多数是明知故犯,在他们看来,“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我”.
8、 对发生故障的机器安全防护装置监督管理不够,出现故障后只是对机器简单修理,因而同一台机器、同一类故障,就会重复地造成工伤事故;
9、 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出现管理混乱和违规现象时就会发生工伤事故,例如货物堆放过高、杂物阻塞通道等现象,都会有可能造成工伤事故,特别是在出现火灾或倒塌时,就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三、 工伤事故统计:
本公司工伤事故1—6月份统计结果:-()
四、如何有效的预防和降低工伤事故:
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制订整改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预防工伤事故主要有三大对策:
工程技术对策也就是机器物体的本质安全
教育对策(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安全活动、专门的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对策
主要措施:
1、 加强部门内所有机械设备(特别是危险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监管,及时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请工程部门进行维修;
2、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设备因为保养不到位引起的安全事故;
3、 做好交接班,完善交接班制度;
4、 加强员工特别是操作机械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只有工人对安全生产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才会自觉地去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珍惜自己宝贵的身体和生命。只有安全生产意识、劳动法规意识深入人心,才会引起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才能更好地解决员工麻痹大意的思想,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
5、 严格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按章操作机械设备,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不违章操作;
6、 部门管理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并对于严重违章人员和行为进行处理,做到不违章指挥;
7、 作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时刻想到自己的家庭、亲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
8、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指出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处理,部门内要经常性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查处隐患并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了安全的环境,才有和谐、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9、 在繁忙的生产间隙适当安排中间休息,让过度疲倦的员工能够充分休息好,能够精神集中,避免发生工伤事故。
(一)防止高处坠落细化措施:
1.在登高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带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带(绳、网)。
2.脚手架必须按规定搭设,作业前必须确认机具、设施和用品完好。
3.禁止随意攀登石棉瓦等屋(棚)顶。
4.禁止在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露天登高作业。
5.严禁患有禁忌症人员登高作业。
6.登高扫、抹、擦、吊、架设、堆物时,作业面下必须设置防护。
7.使用的安全带(绳),凡使用期限超过3年的实行强制报废,并实行以旧换新的发放制度,保证失效的安全带(绳)及时回收。
8.各种跳板及移动架子(小车式),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认各部位作用良好方可使用。
9.高台、基坑(消防水池)临边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围栏;上下各种坑、沟、池和阴井应使用梯子,不准跳(跨)越未设防护的各种坑、沟和高台;各种坑、沟、池和阴井应有围栏或盖板。
10.登高正确使用梯子。所有登高梯(包括木直梯、竹直梯、轻金属直梯)、移动式折梯(包括木质或轻金属折梯)、二节轻金属拉伸梯和人字梯要落实专人每月进行检查保养并作成记录;梯子脚跟部都应有防滑(胶皮)垫;登高使用移动式梯子,使用前要确认良好,安全可靠。
使用中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上梯子作业要按规范戴好安全帽,地面要有人监护。在梯子上工作物件应用绳子传递,不准从梯子上下相互抛掷;梯子在带电场所使用时,人及梯子应与带电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人在梯子上时,不得移动梯子。
(2)梯子登高超过2米时,地面应有人扶着梯子,以防梯子滑动或倾翻,同时有防止落物打伤地面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3)使用直梯与地面的工作角度应为75º±5º;梯子使用前需检查确认梯子脚着实、稳固;只允许一人在梯子上作业,作业人员上下梯子脚要踩稳,双手握住梯子,最高只能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踏板上操作;靠在管子上或电线杆上等不能稳固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等措施,以防梯子上部滑动或倾翻。
(4)使用折梯(即人字梯)时,梯子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使用的人字梯应四脚落地,摆放平稳,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拉链;上部第二个踏板面为最高安全站立高度,折梯上部第一个踏板不得站立;梯子挪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折梯上搭铺脚手板,脚手板两端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脚手板中间不得同时两人操作,人字梯顶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板。
(5)使用二节轻金属拉伸梯时要先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各部件作用良好后方可使用;向上伸拉力不得超出顶节梯子重量的2倍;只允许一人上梯作业,并必须有专人监护;梯子使用安全措施按直梯要求执行;二节轻金属拉伸梯要存放在无酸碱腐蚀的环境中,使用超过三年后要每年定期检验。
(二)防止触电伤害细化措施:
1.维修电器设备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加强对管内电器设备、电线路及电源过载、地线、防雷安全保护装置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无缺、安全可靠;禁止使用未安装触电保护装置的各种有线手持式移动电动工具和移动设备。
3.必须严格按规定在高压线下作业。
4.必须贯彻禁电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停电检修、挂牌和监护等制度。
5.严禁带电操作。检查配电柜电器时,禁止手触各电器触头,不得带电检查、处理故障或接触高压带电部件。
6.各种电动工具,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绝缘电阻值并做好记录。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确认技术性能良好。
7.不准私接电源,乱拉电线。
8.机械动力设备电气线路不许缠在铁丝、金属管等导体上,以防漏电。电气部份发生故障时,要立即关闭电源开关。
9.严禁任何人员在电气设备处依靠、坐卧。
(三)防止物体打击细化措施:
1.进入作业区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高处作业时,不得向下抛掷工具材料、配件;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搬运重、大、长物件,必须配足人力,专人统一指挥,动作协调。
4.手锤、凿子不得有卷边毛刺,敲打时思想要高度集中,瞄准目标防止敲偏,锤面不能作垫铁使用。使用台钳时必须夹紧工件,以防工件飞出。
5.设备、备品、配件和材料堆放要规范,重不压轻、大不压小,料堆必须整齐、稳固。
(四)防止机具伤害细化措施:
1.机具使用必须切合实际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2.严禁机具设备带病、超负荷运转,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良好。
3.机具设备使用应做到定人、定机管理;特种设备持证操作。
4.启动机械动力设备、消防设备、电梯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状态,确认正常良好后开启。
5.运行中的机械动力和电梯设备,严禁进行修理、加油等工作。
6.砂轮机、切割机以及金属切削人员,必须佩带防护眼镜(罩),使用前应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7.严禁带手套操作各种旋转切削式的机械动力设备。操作时,应扎紧衣袖,严禁披发操作。
8.使用手提式风钻、电钻前,必须确认技术状态和绝缘状态良好,钻机未停转时,严禁接触钻头、钻夹头和钻套,严禁用手消除钻头上的碎屑,中断作业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风源。
9.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进行呼唤应答,互相照应。
一、安全类操作规程
(一)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或对于虽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坡度较大的斜面有倾覆的致伤的危险因素,即视为高处作业。
1、从事高处作业的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处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后,方可批证。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高处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
4、高处作业人应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5、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二)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指密封、氧气不足、有明显或潜在的危险区域,如封闭地下室、电房、密闭水池、各类封闭容器、储存罐、地窑以及锅炉等密闭场所。
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通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4、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护品。
6、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三)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的规定。
2、动火作业开始前,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3、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四)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
1、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之间,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一级箱)开始,依次经由分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三级箱)到用电设备。这种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的系统就称为三级配电系统。
2、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TN-S系统:就是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T — 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
N — 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
S — 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零线(PE线)分开的 系统。
3、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在基本供配电系统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可以设置于总路,也可以设置于各分路,但不必重叠设置 。合理选择总配电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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