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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高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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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发改字〔202419

关于上高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高县城市管理局

你局报《关于请求对上高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请示(上城管202446及有关材料收悉。进一满足人民用水需要,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同意上高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代码2404-360923-

04-01-298253。项目单位为上高县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上高县城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

1、改造城区管径为DN50~DN100的老旧管网5.5km

2、改造城区供水主管网管径为DN200~DN500的老旧球墨铸铁管33.11km

3、更新智能入户水表20000个;

4、改造泵站48座,建设上高县DMA供水分区及供水管网监测 GIS系统,包括管网水量、水质等传感设备安装,漏损监测设备安装、供水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2024-2025

、项目总投资为4949.7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

、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详见附表)。

、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43   

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股     202443印发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上高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

内容

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

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施工

重要设备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经研究,按照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同意核准。同时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国家指定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信息网络发布。

审批部门盖章       

20244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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