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改综字〔2024〕15号
关于上高县向阳小学学术报告厅设备
及装饰采购项目立项的批复
上高县向阳小学:
报来的《关于上高县向阳小学学术报告厅设备及装饰采购项目立项请示》收悉。为改善校园环境,满足师生学习交流等需求,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高县向阳小学学术报告厅设备及装饰采购项目
二、建设地点:上高县团结路153号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687.04平方米,对学术报告厅进行设备及装饰采购。
四、项目代码:2405-360923-04-01-725572
五、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地方教育附加预拨资金。
接文后,请商教体局等部门抓紧做好规划、资金筹措等项目前期工作,在保证资金充足、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要求,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上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股 2024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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