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06号
上高县人民政府
关于上高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上高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9日期间在敖阳街道敖山村;敖山镇敖背村;敖山镇镜山村;敖山镇镜山村庙前组;塔下乡田北村;塔下乡田北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
土地坐落:敖阳街道敖山村;敖山镇敖背村;敖山镇镜山村;敖山镇镜山村庙前组;塔下乡田北村;塔下乡田北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具体拟征收范围见附件 1)。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敖阳街道敖山村;敖山镇敖背村;敖山镇镜山村;敖山镇镜山村庙前组;塔下乡田北村;塔下乡田北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
三、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积305.745亩。其中:旱地93.7185亩,园地0.0015亩,乔木林地55.284亩,灌木林地0.1875亩,其他林地75.7095亩,农村道路0.897亩,田坎6.9285亩,沟渠7.2945亩,其他草地56.0835亩,建制镇0.204亩,公路用地4.9455亩,水工建筑用地1.5555亩,河流水面0.1957亩。具体见附件 2。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应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
附件:1.拟征地红线图
2.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联系单位: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上高县敖山大道18号
联系人员:李向荣
联系电话:0795-2503671
上高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