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13号
上高县人民政府
关于S221上高塔下至石蚁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上高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5日期间在塔下乡长山村晏家组;新界埠镇富港村钩塘组、刘家组、章家组,端溪村垱背五组、垱背六组、邹家组、下坊组、陶陂组、潘家组,城陂村华堂组、土桥组、湖边组、甘堆组、浪富组,三星村泡泉组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
土地座落:塔下乡长山村晏家组;新界埠镇富港村钩塘组、刘家组、章家组,端溪村垱背五组、垱背六组、邹家组、下坊组、陶陂组、潘家组,城陂村华堂组、土桥组、湖边组、甘堆组、浪富组,三星村泡泉组。(具体拟征收范围见附件 1) 。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塔下乡长山村晏家组;新界埠镇富港村钩塘组、刘家组、章家组,端溪村垱背五组、垱背六组、邹家组、下坊组、陶陂组、潘家组,城陂村华堂组、土桥组、湖边组、甘堆组、浪富组,三星村泡泉组。
三、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积449.016亩。其中:水田23.613亩,旱地27.9705亩,园地23.2425亩,乔木林地148.548亩,竹林地3.6075亩,灌木林地3.0975亩,其他林地53.876亩,坑塘水面40.422亩,农村道路35.139亩,田坎2.4135亩,沟渠0.945亩,设施农用地7.0275亩,其他草地7.2915亩,水库水面1.686亩,农村宅基地55.581亩,公路用地6.228亩,采矿用地5.784亩,裸地2.6355亩。具体见附件 2。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应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6日。
附件:1.拟征地红线图
2.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联系单位: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上高县敖山大道18号
联系人员:李向荣
联系电话:0795-2503671
上高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