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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关于S221上高塔下至石蚁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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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3)013

上高县人民政府

关于S221上高塔下至石蚁坳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上高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31019-20231025日期间在塔下乡长山村晏家组;新界埠镇富港村钩塘组刘家组章家组端溪村垱背五组、垱背六组邹家组下坊组陶陂组潘家组城陂村华堂组土桥组湖边组甘堆组浪富组三星村泡泉组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

土地座落:塔下乡长山村晏家组;新界埠镇富港村钩塘组刘家组章家组端溪村垱背五组、垱背六组邹家组下坊组陶陂组潘家组城陂村华堂组土桥组湖边组甘堆组浪富组三星村泡泉组。(具体拟征收范围见附件 1) 。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塔下乡长山村晏家组;新界埠镇富港村钩塘组刘家组章家组端溪村垱背五组、垱背六组邹家组下坊组陶陂组潘家组城陂村华堂组土桥组湖边组甘堆组浪富组三星村泡泉组。

三、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积449.016亩。其中:水田23.613亩,旱地27.9705亩,园地23.2425亩,乔木林地148.548竹林地3.6075亩,灌木林地3.0975亩,其他林地53.876亩,坑塘水面40.422亩,农村道路35.139亩,田坎2.4135亩,沟渠0.945亩,设施农用地7.0275亩,其他草地7.2915亩,水库水面1.686亩,农村宅基地55.581亩,公路用地6.228亩,采矿用地5.784亩,裸地2.6355。具体见附件 2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应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31030-2023116

附件:1拟征地红线图

2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联系单位: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上高县敖山大道18

联系人员:李向荣

联系电话:0795-2503671

上高县人民政府

202310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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