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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民政府关于上高县毛家渡抬水工程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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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3008

上高县人民政府

关于上高县毛家渡抬水工程征收土地

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 号)等规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上高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拟订了上高县毛家渡抬水工程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征收

(一经土地现状调查确,本次拟征所在图幅:涉及H50G091016等1个。(号按1:5000分幅土利用状图图幅编写)

(二经土地现状调查确,本次拟征体见1

(三经现状调查确,本次拟征地权明清楚敖山镇镜山村庙前组,新界埠镇先锋村白溪组

征收的与划用途

因公利益拟征土地划用水工设施用地上高县毛家渡抬水工程建设。

三、土地状调结果

查确认拟征地总面积59.808亩。涉及水田12.507亩,旱地4.3125亩,林地38.949亩,其它农用地2.172亩,集体建设用地1.8675,见2

征地偿安及费支付象、式和

)征补偿置情况

1地补费和置补

地补费和置补费按西省人政府全省片综地价》(202323号)标准行,体补情况见1

1补偿准及偿费

序号

土地权属单位

地类

面积(亩)

补偿标准(元/亩)

补偿金(万元)

1

敖山镇镜山村庙前组农民集体

旱地

3.579

46100

16.4992

2

其他农用地

0.228

46100

1.0511

3

建设用地

1.8675

46100

8.6091

4

林地

21.015

32270

67.8154

5

新界埠镇先锋村白溪组农民集体

水田

12.507

45000

56.2815

6

旱地

0.7335

45000

3.3008

7

其他农用地

1.944

45000

8.748

8

林地

17.934

31500

56.4921

合计

59.808

218.7972

2他地附着补偿

地上着物偿标规定行,体补标准费用下:

2地上着物偿情汇总表

序号

土地权属单位

地类

面积(亩)

补偿标准(元/亩)

补偿金(元)

1

敖山镇镜山村庙前组农民集体

旱地

3.579

1000

0.3579

2

其他农用地

0.228

200

0.0045

3

建设用地

1.8675

500

0.0934

4

林地

21.015

500

1.0508

5

新界埠镇先锋村白溪组农民集体

水田

12.507

1000

1.2507

6

旱地

0.7335

1000

0.0734

7

其他农用地

1.944

200

0.0389

8

林地

17.934

500

0.8967

合计

59.808

3.7663

)支对象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济组

2村民(房)、建筑青苗及木等于拟征地村集经济织所偿费支给拟征地村集经济个人承包营者所的,补偿支付个人承包营者。

)支方式

费用以转等方线上付,得现支付。

)支期限

上述费应当在征收地公告发布之日60日内足额支别未成征补偿置协期限征收土补偿置决作出日起出补安置定之日起60内支付。

安置式的限按议约执行。

公告

本公期限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30日公告间不于三日)

补偿

自公告布后,被征收土所有权人、使用

2023330日前(公告期满前),持不产权属证明料前上高县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记(或书面委办理登记),未在定期限办理补登记的相关信息照土现状查公结果

听证

拟被地农集体济组或者委员或者他利关系对本案内有不意见《自然源听要求公告日起听证知书日起5作日内提书面,未提,放弃证。半数村集经济织成对方提出政府召开时间行通知。

异议馈与

收土范围所有使权人对偿安 案有公告内提政府结合议反及听修改偿安方案再次告。

1.红线

2.土地状调汇总(土地类面积)

单位: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地点:上高县敖山大道18号

员:李向荣

电话0795-2503671

上高县政府

2023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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