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009号
上高县人民政府
关于上高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集镇建设用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上高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在敖山镇廖家村东港组,塔下乡、塔下乡田北村一组、二组,芦洲乡新桥村老屋组,锦江镇锦南村一组、七组,敖阳街道东门村五组、六组、七组、八组,野市乡高坎村高岗组、卢家店组、游家村游家组,新界埠镇横江村岭脚组、岭窝组,镇渡乡、镇渡乡镇南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泗溪镇、泗溪镇张家村郑家组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
土地座落:征收土地位于敖山镇廖家村东港组,塔下乡、塔下乡田北村一组、二组,芦洲乡新桥村老屋组,锦江镇锦南村一组、七组,敖阳街道东门村五组、六组、七组、八组,野市乡高坎村高岗组、卢家店组、游家村游家组,新界埠镇横江村岭脚组、岭窝组,镇渡乡、镇渡乡镇南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泗溪镇、泗溪镇张家村郑家组。(具体拟征收范围见附件 1) 。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敖山镇廖家村东港组,塔下乡、塔下乡田北村一组、二组,芦洲乡新桥村老屋组,锦江镇锦南村一组、七组,敖阳街道东门村五组、六组、七组、八组,野市乡高坎村高岗组、卢家店组、游家村游家组,新界埠镇横江村岭脚组、岭窝组,镇渡乡、镇渡乡镇南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七组、八组,泗溪镇、泗溪镇张家村郑家组。
三、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积266.394亩。其中:水田19.812亩,旱地8.28亩,坑塘水面110.9535亩,林地52.5105亩,其它农用地46.7385亩,集体建设用地28.0995亩。具体见附件 2。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应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8日(注: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附件:1、征地红线图
2、拟征地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权属、地类、面积)
联系单位: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上高县敖山大道18号
联系人员:李向荣
联系电话:0795-2503671
上高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