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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9人获聘江西省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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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印发的《宜春市旅游服务质量“百名监督员”工作方案》,经县文广新旅局推荐、市文广新旅局审核。我县有9人被聘为江西省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两年,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监督活动。现予以公示。

附:上高县任江西省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1

昝鸿祥

2

况素红

3

蔡锋

4

王玉春

5

聂太阳

6

邝小文

7

王秀萍

8

朱海

9

陈旗海

被推选出的江西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来自全县各行各业,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旅游服务标准,对旅行社、A级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星级宾馆、星级民宿,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各涉旅企业应积极配合江西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好社会监督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附件:关于印发《宜春市旅游质量“百名社会监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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