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印发的《宜春市旅游服务质量“百名监督员”工作方案》,经县文广新旅局推荐、市文广新旅局审核。我县有9人被聘为江西省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两年,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监督活动。现予以公示。
附:上高县任江西省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1 | 昝鸿祥 | 男 |
2 | 况素红 | 女 |
3 | 蔡锋 | 男 |
4 | 王玉春 | 女 |
5 | 聂太阳 | 男 |
6 | 邝小文 | 男 |
7 | 王秀萍 | 女 |
8 | 朱海 | 男 |
9 | 陈旗海 | 男 |
被推选出的江西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来自全县各行各业,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旅游服务标准,对旅行社、A级景区、A级乡村旅游点、星级宾馆、星级民宿,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各涉旅企业应积极配合江西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工作,及时解决处理好社会监督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附件:关于印发《宜春市旅游质量“百名社会监督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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