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A类 上文广旅字〔2024〕号
关于办理政协上高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第14号提案的复函
袁欢、李雅琴、江颂良委员:你们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县乡村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我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旅游业的发展确实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也是我县乡村旅游发展的短板,为此我县出台了《上高县推进文化和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上发〔2022〕12号),安排了1000万元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近年来,我县也加强了景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洋林少数民族村完成了地面黑化,建设完成了民族广场、民族长廊、旅游厕所等基础设施;紫薇人间完成了旅游厕所、民宿样板房、游步道、停车场等建设;桐山村也按照3A级乡村旅游点标准完善了各项设施。此外,我县梅沙紫薇小镇基础设施申请的9000万专项资金已经到账,洋林村、桐山村、梅沙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也已打包申请5000万专债。二、关于突出特色,做强做大品牌产业的建议。我局坚持走“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道路,大力指导和扶持乡村旅游业发展。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指导神山湖生态园和乡韵庄园完成“微改造,精提升”,完善了业态,吸引了大量游客;野市乡的神山庭院和四季庭院的农家乐发展形势喜人,成为深受游客欢迎的打卡地;桐山村的红色研学旅游也接待了不少学生。三、关于加强宣传,着力促进乡村旅游消费的建议。目前,我局已建立“上高文旅”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宣传矩阵积极宣传我县乡村旅游,还多次参加宜春市组织的在长沙、上海、宜春等地召开的旅游推介会,宣传了我县三辣食品、富硒农产品等土特。建议各乡镇和乡村旅游点加强自我宣传,积极拍摄相关素材进行宣传,建立拍照打卡点,引发游客自发宣传,形成蜂鸣效应。总之,发展乡村旅游业必须靠全县各部门相互协调,共同促进。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全力扶持现有乡村旅游业态,落实好现有的扶持政策,鼓励村民开办农家乐,建设乡村旅游点,我局也将根据乡村旅游点建设标准进行大力指导,推动我县乡村旅游业快速发展。
此复附件: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责任领导(签字):
承 办 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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