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上高县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上宣字【2023】4号)要求,经过作品申报、资格审查,现将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拟奖励的上高县优秀文艺作品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0日—25日,在此期间,对获奖作品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胡梦婷 电 话:(0795)2502606 邮 箱:sgxwhj@126.com 地 址:上高县文广旅局 405 上高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11月20日 上高县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公示名单(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排名不分先后)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