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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上高县2024年农田建设国债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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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田建设国债项目的决策部署,推动高标准农田国债项目实施,进一步增强农田防灾减灾能力,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同时为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和农民群众参与农田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质量,结合《江西省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等3个文件的通知》(赣农字〔2023〕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上高县2024年农田建设国债项目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建设任务

2024年我县农田建设国债项目建设任务为改造提升0.27万亩,其中灾毁农田200亩,涉及田心镇、新界埠镇两地。

(二)完成时限

2024年0.27万亩农田建设国债项目,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的摸底调查工作,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勘测、设计招投标及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评审,6月25日前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6月30日前全面开工,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11月15日前完成县级验收,12月31日前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抽查评价。

(三)建设主要内容

配套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实施田块整治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四)工作举措

一是成立组织实施机构。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高标办)于县农业农村局,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新界埠镇、田心镇作为二级法人。

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县高标办开展项目日常性工作及检查、监督、验收等管理工作,对项目策划、建设等实行全程管理。新界埠镇、田心镇作为二级法人负责施工招标、组织实施,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田块的落实、矛盾纠纷的调处,项目实施完工后土地权属的调整。

三是严格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四制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统一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四制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统一资金拨付、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报账管理、统一银行转账

解读人:何威;联系电话:0795-2519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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