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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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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上高县政务舆情回应机制,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提升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效性、权威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明确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出现无人问津、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

1.对涉及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

2.对涉及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3.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其上级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上级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

5.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

6.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同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7.在信息公开、公共服务过程中,应当规范发布内容和程序,确保舆论导向正确。加强规范管理和应急处理,避免产生重大舆情。

二、准确把握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标准

各部门、各单位需要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主要包括:

1.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决策部署存在误解误读的。

2.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3.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

4.涉及突发事件处置、自然灾害应对的。

5.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有损政府及其部门形象的。

6.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或部门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舆情监测过程中,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加强重大信息报送工作

1.强化报送时限,重要紧急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必须在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初步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基本情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在应对处置过程中要全程跟踪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所属平台相关舆情信息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主动与网信办、宣传和公安等部门沟通会商,跟踪分析传播动态,预言预判发展趋势。针对舆情萌芽期、升温期、爆发期、波动期、消退期的不同特点,科学做好应对准备。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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