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各乡镇场(街道)、县政府各部门2021年度的政策解读材料均可报送。
(二)下列事项的解读材料纳入评选范围:
1.行政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3.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的,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有关政策、措施、标准、规划、计划、方案、预案等重要政策文件(以“六稳”“六保”、应对疫情、生态环保、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重点领域改革、对外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为重点)。
二、评选标准
(一)解读材料重点体现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注重解读政策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错读误读;
(二)解读材料可以是部门负责人撰稿、专家解读、媒体解读、政策问答多种形式,鼓励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图片、图表、视频、动漫等可视化方式进行解读。
三、评选程序
(一)初评报送。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初评,择优选择至少1篇内容准确、要素规范、形式新颖的优秀政策解读材料,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县政府办。邮箱:sgxxzx@163.com,电话:0795—2511256。
(二)县级评选。由县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选工作组,对除己方外的其余部门的参评作品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初评入围作品(分为两组:县直单位取前5名,乡镇场街道取前2名),优秀入围作品将推选至市级评选。
(三)结果运用。市县“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结果作为加分项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
四、注意事项
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报送的解读作品需附带原政策文件,必须为原创解读,不得抄袭、虚报、谎报。如有违反,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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