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高县人民政府 -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河(湖)长制

上高县:总河长带头巡河

访问量:

关联稿件:

12月21日,上高县县委书记、总河长金彪带队开展巡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办主任章自力,县河长办、水利局、新界埠镇等主要负责人一同参与巡河。金彪一行前往锦江河新界埠镇段,进行巡查,详细察看了河流水质,河面及两岸保洁、水葫芦清理工作等方面情况,并就今后工作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金彪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强化日常巡河与执法监管,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常态化抓好河道保洁工作,防止水葫芦泛滥事件再次发生,严厉打击破坏河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守好水生态安全底线,确保实现河流长治久清、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