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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高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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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等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到2022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宜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angxi.chinatax.gov.cn/col/col38261/inDex.html)进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上高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高县敖山大道20号,联系电话:0795-2511626,邮箱:83992958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上高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高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纳税服务相关信息9条、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4235条、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1条、欠税公告5645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1443条、A级纳税人名单283户、委托代征公告3户。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上高县税务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6份,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被复议、被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税务局在上级部门的细心指导下主动作为,积极完成栏目维护、内容更新等政务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一是按照市税务局要求紧靠省局网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二是按照县政府要求进驻县政府网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定期更新“减税降费”“降成本 优环境”等栏目,为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三是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平台的管理,定期登录平台查收申请,及时办理答复。

(五)监督保障县税务局根据领导分工和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推动工作高效开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三必审”工作流程,信息发布必须经过发布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确认三步骤,不断加强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不断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信息更新及时、链接正常、内容准确。2022年,未收到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县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务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多样性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打算

2023年,县税务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交流平台,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是持续丰富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在规范栏目设置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栏目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条例法规,规范办事程序,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全面性。三是积极转载上级最新的政策解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并准确把握最新的税费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上高县税务局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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