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高县人民政府 - 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设定依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经营单位营业执照
3.经营场所及资金证明
4.相应的美术品经营的专业人员资质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2.初步受理 3.受理备案
四、审批期限: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五、受理部门:上高县文广新旅局
六、联系电话:0795-2509337;0795-251211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