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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审核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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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稿件:

一、设定依据:《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二、申请材料:

1、设置无线广播电视设施的批准文件和申请迁建的理由

2、城市规划部门的意见

3、当地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4、广播电视传输覆盖技术评估报告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2、初步受理   3、转发

四、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五、受理部门:上高县文广新旅局

六、联系电话:0795-2509337;0795-25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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