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并取得良好效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实践。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将法治学习融入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个人自学活动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治任务、健全人社政策体系、抓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人社政策法规等工作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习2次。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一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2021年以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对作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合同开展前置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并报备,今年审查报备完成1件;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制度作用,建立并落实外聘法律顾问聘请、履职和考核机制,续签外聘法律顾问1名,为我局重要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参与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避免行政决策和执行的风险。
(三)紧抓普法重点人群重点法规,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法能力,组织干部职工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和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活动,持续提升党员和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积极开展在编人员执法证考试扩面工作,2021年新通过执法证考试14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有效充实了执法人员队伍;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顺利通过八五普法中期督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共性、个性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三是做好人社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密集组织劳务协作、直播带岗、就业推介会、零工市场专场招聘会等招工、引才活动,围绕“产业链聚集人才链”全面推动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织牢社会保障网,重点做好企业职工应保尽保和新业态就业人员的参保扩面工作,深入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保政策知晓率;加强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让员工有更高的归属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形势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一是就业技能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劳动者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两难”问题仍较为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不利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职工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由于对政策不够了解,不当维权、盲目上访案件数量有上升趋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更加繁重。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工伤认定争议提起复议和诉讼案件数量攀升。由于工伤预防机制尚未建立健全,部分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法律观念淡薄,规章制度不健全,未为职工参保缴费,劳动安全保护设施缺乏,导致工伤案件频发。但工伤案件“认”与“不认”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同一案件在不同地区、不同机关不同层级人民法院裁决结论不一,给法制工作带来一定挑战二是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企业成本降低、社保费率降低,社保基金征缴难度加大。养老、医保基金监督管理难度增加,补缴政策准入管理有待加强,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违规骗保行为,社保经办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国有企业职工社保遗留问题包袱沉重,不同群体要求社保待遇“一碗水端平”诉求尖锐,个别群众缠访、闹访现象突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专题听取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1次,年度述职中设置专题述法内容。一是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二是带头模范用法,落实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三是述职述法,强化监督,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年终述法制度落到了实处。同时,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创新普法方式为主要抓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人社”普法。
(二)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主要抓手,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布、备案审查等制度。
(三)以规范行政行为为主要抓手,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增强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以行政争议案件处理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分析行政争议案件的类型和产生原因,查找人社立法、执法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人社领域主要行政法律风险,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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