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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社领域“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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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人社领域“一件事一次办”

办事指南

一.上高县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二.上高县灵活就业“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三.上高县大中专学生就业落户“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四.上高县失业“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五.上高县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六.上高县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七.上高县城乡居民社保参保缴费“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上高县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事须知

(一)事项名称

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

(二)联办范围

就业登记、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医保)、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

(三)办理层级

省、市、县(区)三级。

(四)办理方式

线上: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一件事一次办”专区;

线下:省、市、县(区)人社窗口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1.就业登记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

2.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与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3.职工参保登记(医保)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4.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

职工在工作地所在城市设立一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为非正常状态的。

(七)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联办表;

3.江西省职工社保增、减变动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办理“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医保)”时提供);

4.《职工录用劳动合同》(合同所有页全部拍照上传)(办理“就业登记”“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参保登记(医保)”时提供)。


二、办理流程图



上高县灵活就业“一件事一次办”

办事指南

一、办事须知

(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一件事一次办”。

(二)联办范围

就业登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三)办理层级

市、县(区)级。

(四)办理方式

线上: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一件事一次办”专区;

线下:市、县(区)人社窗口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1.就业登记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

2.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自愿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参保无户籍地限制。

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医保)

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4.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灵活就业“一件事一次办”联办表(线上或线下填写)。

二、办理流程图



上高县大中专学生就业落户“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事须知

(一)事项名称

大中专学生就业落户“一件事一次办”。

(二)联办范围

就业登记,社会保障卡申请,就业创业证申领,档案的接受、转递,户口迁移(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迁入落户)。

(三)办理层级

省、市、县(区)三级。

(四)办理方式

线上: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一件事一次办”专区;

线下:省、市、县(区)人社窗口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1.就业登记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

2.社会保障卡申领

申领条件:未申领本省社会保障卡人员

线上申领:采用邮寄(到付)方式送达,需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费用为21元;线下申领:人社窗口。

3.《就业创业证》申领

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 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4.档案的接收、转递

人事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接收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5.户口迁移(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迁入落户)

大中专学生毕业,被用人单位招用,要求将户口迁入就业地或合法稳定住所的。

(七)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

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申请者办理“就业登记”或“档案的接受、转递”时提供;

3.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申请者办理“就业登记”时提供;

4.白底一寸照(外省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时提供);

5.《转入单位委托档案管理登记表》(办理“档案的接受、转递”时提供);

6.拟入户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时提供);

7.毕业证书(办理“户口迁移”时提供);

8.户口迁移证(省外人员办理“户口迁移”时提供);

9.用人单位证明或者创业证明或者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时提供);

10.大中专学生就业落户“一件事一次办”联办表(线上或线下填写)。
二、办理流程


上高县失业“一件事一次办”

办事指南

二、办事须知

(一)事项名称

失业“一件事一次办”。

(二)联办范围

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求职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办理层级

市、县(区)二级。

(四)办理方式

线上: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一件事一次办”专区;

线下:市、县(区)人社窗口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1.失业登记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地户籍人员,并在当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后又失业的。

2.失业保险金申领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求职登记

求职者符合劳动年龄段要求;求职者有就业愿望;求职者有劳动能力。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下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5.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申请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成功后,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七)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失业“一件事一次办”联办

3.《就业创业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零就业家庭证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提供


二、办理流程




上高县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事须知

(一)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一次办”。

(二)联办范围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

(三)办理层级

省、市、县(区)级。

(四)办理方式

线上: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一件事一次办”专区;

线下:省、市、县(区)人社窗口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

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并按规定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后,可以申请办理。

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

参保职工跨省流动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或者参保失业人员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可申请转移本人失业保险关系。

3.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

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并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申请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七)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转出地医保参保凭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外省转入)”时提供)。


二、办理流程图




上高县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事须知

(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

(二)联办范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职工参保登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离休、退休)、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三)办理层级

省、市、县(区)三级。

(四)办理方式

线上: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一件事一次办”专区;

线下:省、市、县(区)人社窗口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十五年;已完成退休资格核定。

2.职工参保登记(医保)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符合医保退休条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离休、退休)

单位职工离休、退休的,由职工所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封存登记。

4.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职工所在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个人帐户退休封存。

(七)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职工档案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时提供);

3.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盖章提交)

4.企业女职工选定退休年龄申请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时女职工填写

5.一类公积金收款银行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时提供

6.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书委托单位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时填写


二、办理流程图


上高县城乡居民社保参保缴费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事须知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社保参保缴费“一件事一次办”。

(二)联办范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打印。

(三)办理层级

县(区)级。

(四)办理方式

线上: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一件事一次办”专区;

线下:县(区)人社窗口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申请条件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

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全省统一的或各地规定的缴费档次缴费。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打印

缴费人已经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缴纳,需要打印缴纳证明的,可通过本功能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下载到本地,自行打印。

(七)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时提供)。

3.城乡居民社保参保缴费“一件事一次办”联办表(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时提供)。


二、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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