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2024年度)
一、学前教育资助对象是哪些?
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
二、学前教育资助标准是多少?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含)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三、如何申请学前教育资助?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幼儿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
四、学前教育资助如何评审发放?
学前教育资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学期将资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至幼儿家长。
江西省义务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2024年度)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以下简称“生活补助”)
1.生活补助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主要用于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2.申请生活补助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生活补助的资助对象有哪些?
生活补助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寄宿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4.生活补助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5.如何申请生活补助?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学校。
6.生活补助多久评审一次?
每学年评定一次,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
7.生活补助如何发放?
每学期结束前,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江西省普通高中资助政策问答
(2024年度)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哪些?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档次。
4.如何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与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学校。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多久评审一次?
每学年评定一次,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
6.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如何发放?
每学期结束前,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二、普通高中免学费
1.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
免学费分为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和普通高中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免学杂费。
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用于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现农村脱贫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普通高中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免学杂费用于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在籍在校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含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学生免学杂费。
2.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是多少?
免学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从2023年秋季开始,新生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县域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100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200元。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省普通高中新生按调整后的学费标准免学杂费,老生则按原免学杂费标准免除,即每生每年200元至800元不等。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即公办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费全免,民办学校可收取差额)
三、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以下简称“政府资助金”)
1.政府资助金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用于资助当年考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江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解决其入学时经济困难。
2.政府资助金资助对象是哪些?
当年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试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江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
3.政府资助金申请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政府资助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补助每生5000元。
5.如何申请政府资助金?
每年5月份开始受理申请,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高考报名所在地教育部门或学校提出申请。
(1)通过学籍所在学校县(市、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2)通过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或户籍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往届毕业生向报名点所在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3)在外省报名参加高考的江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西省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一并递交给受理申请的学校或市、县(市、区)教育部门。
6.政府资助金如何发放?
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江西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2024年度)
一、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什么是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包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2.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包括哪些?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
1.中职国家奖学金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磨练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成绩表现等要求:成绩表现主要依据综合排名,没有综合排名的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并突出技能导向。
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校应当优先推荐在地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3.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多少?
中职国家奖学金每人一次性6000元。
4.如何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秋季学期开学后,学生向学校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
5.中职国家奖学金多久评审一次?
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国家级评审实行等额评审。
6.有无荣誉证书?
获得中职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助学金)
1.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哪些?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我省为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范围。
2.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4.如何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
学校按规定受理学生申请,接收相关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初审,按程序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审核结果应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5.中职国家助学金多久评审一次?
中职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6.中职国家助学金如何发放?
中职国家助学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实行按月发放。发卡银行及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等费用,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中职国家助学金。
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以下简称中职免学费)
1.中职免学费对象是哪些?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可以申请免除学费。
2.中职免学费申请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中职免学费标准是多少?
中职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目前,我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为按学校类型和不同专业每人每年850元至4500元不等。
对在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中职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4.如何申请中职免学费?
学校按规定内受理学生申请,接收相关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初审,按程序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汇总。
5.中职免学费多久评审一次?
中职免学费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注明:1.家庭经济困难的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由学校予以相应资助。
江西省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2024年度)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有哪些?
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多少?
每人每年8000元。
5.国家奖学金多久评审一次?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6.如何申请国家奖学金?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XX-20XX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学业及其他优秀或表现特别突出相关佐证材料。
7.有无荣誉证书?
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哪些?
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是多少?
每生每年5000元。
5.如何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是否颁发荣誉证书?
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申请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哪些?
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可分为三个档次,一档44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2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如何申请国家助学金?
每年9月30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国家助学金多久评审一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2.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应具备什么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如何发放?
高校一次性将国家奖学金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
4.奖励标准是多少?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5.如何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材料汇总表》并附学业及业绩佐证材料。
6.是否颁发荣誉证书?
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五、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哪些?
江西省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是多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省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以及全日制硕士在校生总数的40%、全日制博士在校生总数的70%给予支持。
5.如何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由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基层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如何发放?
高校评审结束后,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六、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
1.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为发展我省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激励研究生潜心向学,勇于创新。
2.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哪些?
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由省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参加当年度政府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同一学年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申请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
3.奖励标准是多少?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万元。
4.申请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科研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
5.如何申请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在每年3月20日前,向所在基层单位(院、系、所)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6.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如何发放?
高校将当年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7.是否颁发荣誉证书?
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对象有哪些?
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应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入学前研究生的人事关系及档案转到学校。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如何发放?
高校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八、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资助对象有哪些?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具体指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2.资助标准是多少?
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受助年限是多长?
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入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对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学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或本科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或硕士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伍资助,以高职阶段学习时间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4.如何申请该项资助?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Ⅰ》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Ⅰ》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Ⅰ》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Ⅰ》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于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将代偿资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入伍资助资金不足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与经办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偿还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往届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校申请代偿资金。
九、江西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资助对象有哪些?
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 3年以上(含3 年,下同)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实行代偿。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是指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中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毕业生除外。
2.以上所说的“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是指哪些地区哪些单位?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7个县(市、区),分别为:莲花县、赣县区、南康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瑞金市、寻乌县、石城县、会昌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
基层单位是指: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
3.应具备哪些申请条件?
凡申请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
(3)毕业时到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4.如何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行一次性申请,分年度复核。毕业生在就业后提出申请,工作满3年、5年、8年时分别由就业单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复核其受助资格。
5.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程序有哪些?
(1)毕业生本人办理离校手续时登陆江西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网页(网址:http://jyt.jiangxi.gov.cn/col/col81681/),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江西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毕业生原就读高校财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高校财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核实填写学费、贷款信息及建议补偿代偿金额后,加盖公章返还给毕业生本人。
(2)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向工作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由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毕业学校三方签署的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就业协议》复印件。
(3)县级教育部门根据上述材料,审核申请资格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县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就业单位沟通联系,了解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毕业生工作分别满3年、5年、8年时填写《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在职在岗情况表(江西省)》并加盖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和县级教育部门公章。
6.资助标准是多少?
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本科毕业生每学年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标准,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0000元标准。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数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代偿。
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项中任选择其中一项申请。
7.资助资金如何发放?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根据毕业生服务年数分三次发放,即:服务满3年时,发放代偿总额的30%;服务满5年时,发放总额的30%,服务满8年时,再发放总额的40%。允许按以上年数和代偿比例合并申请发放。
对于未满3年、5年、8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县级教育部门,取消其代偿资格。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2024年度)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助学贷款。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通过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银行有哪几家?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农商银行。
三、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西籍在校大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在读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四、贷款额度是多少?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高专学生和预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五、贷款期限是多长?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六、贷款利率是多少?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
七、借款学生如何付息?
借款学生在读书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仍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
八、何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通常贷款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初-9月底,受疫情、灾情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时,贷款受理时间也会有所调整,若有时间调整,将及时通知公告。
九、学生如何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南昌、赣州、宜春、新余、抚州5地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首次贷款
步骤一:学生登录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步骤二: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步骤三: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步骤四: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说明: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身份证复印件,请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步骤五: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就读高校报到,就读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
2.续贷
步骤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步骤二:借款学生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须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如共同借款人变更,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须一同前往)
步骤三: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高校工作人员录入电子回执。
目前除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其他县(市、区)续贷可选择远程受理。
(1)远程办理的学生需自备电脑及安装首贷时的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的APP的智能手机。
(2)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通过手机验证后,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3)提交申请后,系统会提示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果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点击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并确认合同信息后,通过首贷时的第三方代理结算机构的手机APP扫码学生在线系统弹出的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操作,认证成功后,返回学生在线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
(4)远程续贷申请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会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收到短信后,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打印受理证明。
其他具体事宜请详询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
(二)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6地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当地农商银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步骤一:学生申请
1.办理银行卡。首次贷款申请需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一张I类银行卡。
2.线上申请。登录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指“江西农商”手机银行APP、“百福快贷”微信小程序、“赣服通”支付宝小程序),进入“贷款专区”,点击“百福助学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步骤二:资助中心审核
1.首次贷款申请需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前往当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所需材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当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窗口提供纸质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2.续贷只需借款学生在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线上申请后,当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线上审核。
步骤三:签订合同
1.首次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醒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分别登录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借款合同》。
2.续贷。经办银行完成贷款审批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醒借款学生登录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借款合同》。
注:如为续贷且首次线上签约,需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均登录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电子借款合同》。
步骤四:确认回执
就读省内院校的借款学生由高校资助部门进行回执确认。就读省外院校的借款学生可登录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自行下载电子回执,打印并交由高校资助部门盖章后,在江西·农商银行电子渠道客户端中拍照上传回执,当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回执。
步骤五:银行放款
当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学生回执后,向经办银行发送放款指令,贷款资金将直接发放至借款学生个人的农商银行卡中。
十、借款学生何时开始还款?
借款学生自毕业起开始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毕业后5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十一、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江西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政策问答(2024年度)
一、滋蕙计划
1.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哪些?
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江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滋蕙计划优先资助下列学生: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
(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滋蕙计划资助标准是多少?
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3.滋蕙计划如何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交至市级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交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同时承诺按要求到高校报到注册。
县属学校学生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属学校学生向市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属普通中专学校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滋蕙计划资金如何发放?
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二、励耕计划
1.励耕计划资助对象有哪些?
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范围如下:
(1)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
(2)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
(3)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
2.励耕计划资助标准是多少?
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名单进行评审后确定,分为一般资助每人1万元,重点资助每人2-5万元。其中:重点资助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2-3万元,因见义勇为等行为导致重伤或残疾的教师4万元,牺牲教师5万元。重点资助人数不超过资助总人数的4%。
3.励耕计划如何申请?
凡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幼儿园)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连同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学校(幼儿园)。上年度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得连续申报。
4.励耕计划资金如何发放?
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受助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