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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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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上高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上高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上高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高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研究制订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拟订统计标准,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3.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及其涉及全县社会经济统计资料的发布。

4.为县委、县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检查和监督,为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7.管理农村地方调查队,组织协调全县城市、农村和企业调查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统计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的科研、教育、宣传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2个,包括:上高县统计局(内设秘书股、综合核算股、业务股、社会法规股)、统计调查保障中心(内设农调股、普查股、信息股)。

本部门2022年编制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1人;退休人员7人; 学生人数0 人。

第二部分上高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1、附件2)

第三部分上高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上高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0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减少338.02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待分配里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上高县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1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支出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338.02万元,下降52%, 主要原因:待分配里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2021年612.5万元,较上年减少339.24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021年20.67万元,较上年减少4.13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今年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放入其他科目;

卫生健康支出12.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021年8.55万元,较上年增加4.42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今年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放入该科目;

住房保障支出11.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021年10.34万元,较上年增加0.94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本年人员有变动。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155.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2021年基本支出159.56万元,较上年减少4.39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今年财政减少了公用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158.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2021年项目支出492.5万元,较上年减少333.63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待分配里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42%,商品和服务支出174.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上高县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1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14.0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52.06万元,较上年减少338.02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待分配里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155.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2021年基本支出159.56万元,较上年减少4.39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今年财政减少了公用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8.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2021年项目支出492.5万元,较上年减少333.63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待分配里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2021年612.5万元,较上年减少339.24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021年20.67万元,较上年减少4.13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今年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放入其他科目;卫生健康支出12.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021年8.55万元,较上年增加4.42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今年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放入该科目;住房保障支出11.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021年10.34万元,较上年增加0.94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本年人员有变动。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5.6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16.11万元,下降51 %,主要原因:今年财政减少了公用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上高县统计局项目情况说明

1.统计调查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该项目主要用于人口变动、劳动力、群众安全感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及餐饮业月度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服务统计调查。

2)立项依据:2022年统计工作预算经费

3)实施主体:上高县统计局

4)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县人代会批准预算定的科目、项目、金额执行,绝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追加经费;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项目支出按序时进度支付,项目支出根据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及时支付,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采取切实措施,消化,确保各项统计信息事务的正常运行。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人口变动,劳动力,群众安全感调查经费,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及餐饮业月度抽样调查,限额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经费,服务业统计调查经费,文化产业调查经费,农村抽样调查经费以及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经费。

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见附表2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高县统计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费4.2万元,比上年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指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信息事务: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四)专项普查活动: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五)统计抽样调查:反映统计拍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六)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八)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九)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高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上高县统计局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上高县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xls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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