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县工信局主要职责
二、县工信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工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工信局是主管工业信息化工作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及技术改造;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承担工业经济运行和煤电油运的职责;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工业领域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大数据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国家和省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及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县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等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本级。
县工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22人,下设内设机构工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73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含自收自支人员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8人;遗属人员1人,年末其他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664.59万元,较2020年减少667.89万元,下降28.6%;本年收入合计1664.59万元,较2020年减少667.89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工业和信息产业的监管资金和对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支出专项经费等给企业的扶持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64.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664.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64.59万元,较2020年减少667.89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工业和信息产业的监管资金和对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支出专项经费等给企业的扶持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02万元,占48.2%;项目支出862.58万元,占51.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0.55万元,决算数为164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4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2.70万元,决算数为74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39%,主要原因是:发放了在职人员的奖金及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费用和退休人员的抚恤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93万元,决算数为7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在职转退休一名,双开一名。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4万元,决算数为1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政府对本单位节能环保工作的奖励经费。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36万元,决算数为2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2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专项资金。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专项资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2万元,决算数为2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持平。
(九)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14.63万元,较2020年减少67.29万元,下降13.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在职转退休一名,双开一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4.10万元,较2020年增加26.61 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亩产效益”综合技术委托服务费和其他商品支出等费用。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3.27万元,较2020年增加215.23万元,增长448.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死亡抚恤金及老干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9万元,决算数为24.2万元,完成预算的97.18%,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8万元,下降3.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9万元,决算数为 24.2万元,完成预算的97.18%,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8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费用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减费用支出,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厉行勤俭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28批,累计接待96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全年无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全年无购置公务用车,所以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全年无购置公务用车,所以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11万元,降低23.9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在职转退休一名,双开一名)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费用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县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县手工业联社工作经费项目自评涉及资金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55%。
组织对上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对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自评,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省财政厅及市、县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订了《上高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制度,并单独制定了《上高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工作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上述制度规定基本得到执行。
2021年根据我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我县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4%,全市第8;营业收入351.6亿元,同比增长30.7%;利润23.2亿元,同比增长43.6%;工业投资103.1亿元,同比增长14.4%,全市第7,其中技改投资34.2亿元,同比增长7.8%,全市第7;工业用电1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8%,全市第6。工业增值税完成12.1亿元,同比增长39.6%,居全市第4。今年以来创新奖补资金共撬动技改项目48个,总投资44.3亿元。新威动力、宏远化工获得“省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称号,金利隆、长汇食品等26家企业正在进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建设。
企业培育不断突破,宏远化工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现了上高县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零的突破;匹克鞋业、金利隆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匹克鞋业、金利隆、宏远化工获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实现了上高企业技术中心零的突破;金利隆入围江西省2021-2022年度“映山红”企业,有望实现本土企业直接上市零的突破;南方水泥获评江西省2021年度绿色工厂;今年新增规上企业37户(含2020年年度入库25户、2021年月度12户)。中杰鞋业、朗朗食品等27家企业正申报江西省专精特新企业;金利隆、倍肯等8家企业正申报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我局贯彻落实春节期间支持工业企业稳产稳岗稳员办法,鼓励企业不停产,员工就地过年,共为企业申报稳产稳岗补贴84.7万元;续贷帮扶缓压力,截至12月17日共为企业提供续贷帮扶资金50笔,合计金额约2.1亿元。
5G建设大力推进,一推进5G基站建设。截至11月30日,全县累计开通5G基站230个,已完成今年目标数,完成比达328.6%。其中移动开通146个、电信开通84个,县主城区已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二是推进5G融合应用。宏远化工5G应用数字化车间投入使用,生产效率提升20倍,同等生产规模员工减少90%;金唯冠5G云网一体样板工厂项目申报到2021年省级工业发展专项第三批项目,获扶持资金50万元,项目通过5G网络与工业PON网络结合运用,可降低管理成本10%,降低产品不良率20%。我局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管,对9家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抓好混凝土搅拌罐车(砂浆)运输车辆的监管;坚持淘汰落后产能,每月对中频炉企业开展巡查,严防 “地条钢”死灰复燃,从源头上加强对钢材的质量安全监管;二是组织开展相关排查整治。成立陶瓷企业复工复产检查组,邀请专家现场验收,共排查出隐患42个,企业复工前全部整改到位。经过三年的亩产评价工作试行探索,规上企业产出绩效明显快于土地、排放和能源等生产要素投入,工业质量有一定提升。经初步测算,纳入评价的规上企业亩均税收同比下降6.9%;亩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7%;亩均固定投同比60.8%;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1%;单位排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1.2%;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增长7.3%。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广大干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对标宜春中心城,争创中部百强县”目标,奋勇争先、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在2021年荣获人才工作、安商工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统计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审计工作先进单位,并在2021年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中获得“优秀”称号,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的领导任副组长的我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作出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部署,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各项目实施部门和主管部门完成自评工作的基础上,由评价工作组根据指标体系中的样本指标开展现场评价,针对完成质量、财务管理制度、满意度问卷调查等进行详细记录、量化打分;针对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结合综合评价结果详列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针对工作完成质量、政府采购管理、服务企业、满意度问卷调查等综合评估总体评价结果良好,自评得分98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对反映县手工业联社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县手工业联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县手工业联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我局对手工业联社工作经费项目在年初时就进行立项,制定了相关的财务及业务管理制度,对所属厂房的维修面积进行了丈量,为节约成本,提高做事的效率对厂房维修的成本进行了控制,使项目经费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并能按时支付手工业联社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等。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厂房维修费用审核力度有些偏弱。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审核力度,强化财务制度,结合客观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及时纠正偏差,确保完成目标。
针对本次绩效评价完成质量、财务管理制度、满意度问卷调查等综合评估总体评价结果良好,自评得分97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行政运行:反映市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上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工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手工业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