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站所:
为持续巩固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面源污染治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和借汛期排污行为,积极消除汛期水环境污染影响,持续推进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问题整治,全面提升汛期水污染防治水平,现制定了《2024年泗溪镇汛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请各村(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泗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2024年泗溪镇汛期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持续巩固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面源污染治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和借汛期排污行为,补齐集镇和农村污染防治设施短板,积极消除汛期水环境污染影响,全面提升汛期水污染防治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坚持水岸并重,以岸保水原则,以“汛”为令、闻“汛”而动,积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全镇汛期水环境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年底,汛期水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汛期水污染治理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汛期水污染风险隐患进一步消除,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问题整治成效明显,汛期污染强度稳步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做好面源清理整治。组织对地表水国控良田断面及省控曾家断面泗溪辖区的河道范围内和周边影响汛期污染强度的垃圾和粪污、畜禽和水产养殖废水及电站闸坝、排灌(涝)站、农村沟渠存蓄的黑臭水体等开展集中排查,及时开展清理整治;定期对河道及两侧的水生植物残体、漂浮物、垃圾等进行集中打捞并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农田退水进入河道,杜绝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河道。深入开展“清河行动”,坚决遏制各级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行为,防止面源垃圾等污染物随雨水排入河湖,影响地表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镇环保办、畜牧养殖办、环境整治办、农技站、水务站、各村居)
(二)系统做好集镇污染防治。全面排查集镇雨水、污水管网内淤积的污水、污泥、垃圾、杂物等并进行清理,确保管网排水通畅,防止汛期污水溢流排入河道,影响河流水质。对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坚决杜绝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排入雨污管网;对污水乱排、直排、超排、偷排及冲洗水、餐饮行业垃圾、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等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加快完善集镇污水管网建设,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确保“污水入厂、清流入河”,减少集镇生活污水直排对汛期水环境影响。(责任单位:集镇办、城管中队、环卫所、居委会)
(三)精准做好入河排污口管控。摸清掌握各类入河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结合断面上游及周边水污染状况,尤其是汛期断面水质出现明显下降的区域,不断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建立汛期入河排污口巡查和监测机制,对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地方适当加大入河排污口监测频次及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对重点入河排污口安装视频监控或自动监测设备,提升监管能力,稳步实现水体及入河排污口远程监控,守住污染物进入水体的最后一道“闸口”。(责任单位:镇环保办、各村居)
(四)积极做好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对泗溪辖区内涉水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全面查清企业内部管网是否存在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强化对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及其自动监测设备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加药剂量不足、污水未及时处理 随雨水排放等问题,确保各项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加大汛期 巡查、抽查、暗查、夜查频次,定期开展重点企业汛期雨水口排水水质抽测抽查,严厉打击借汛期违法违规排污、雨天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直排、偷排废水等违法排污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形成强大震慑。(责任单位:镇工办、环保办)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结合辖区内汛期污染防治现状,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全面安排部署汛期水环境保护工作。2024年5月中旬前完成。
(二)自行排查阶段。各单位对影响汛期水环境安全的问题开展排查,重点对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泗溪辖区河道范围内及周边影响汛期污染强度的面源及固定污染源开展排查。2024年6月上旬前完成并盖章上报镇环保办。
(三) 问题整治阶段。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按照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原则,持续推动问题整治。
(四)督导帮扶阶段。自2024年8月起,开展督导帮扶工作,加快推动汛期污染问题整治。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履职尽责,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污染源,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严格执法监管,深化整治效果,坚决保障汛期水环境安全。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汛期水污染防治问题复杂,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渠道筹措汛期水污染防治资金,坚持突出重点,强化资金保障,为做好汛期水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撑;要统筹采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与县乡级财政资金保障措施,确保汛期水环境保护工作协同高效,在资金分配方面,要着重向汛期水污染防治方面倾斜。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时间长、跨度大、范围广、任务重,需长期坚持、久久为功。要结合本地汛期水污染防治现状特点,在水质监测、水污染治理、水环境监管、水污染防治项目推进等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全力以赴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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