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压紧压实森林防灭火履职责任,建立未端发力、终端见效、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灭火工作水平,经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泗溪镇森林防灭火规范化管理工作履职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泗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泗溪镇森林防灭火规范化管理工作履职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基层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力防范化解森林防灭火安全风险,根据《宜春市森林防灭火乡(镇)行政首长负责制清单化履职实施方法(试行)》(宜市森防指字【2023】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镇、村、组和经营者各级责任,把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结合泗溪镇实际,特制定泗溪镇森林防灭火规范化管理工作履职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严防、快扑、重处”工作措施,进一步压责任、夯基础、抓基层、强队伍、建机制,加强防范,科学处置,切实提升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水平。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人
1、完善组织机构。及时调整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充实工作人员,建立运行机制。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朱伟峰(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2、研究部署重点工作。①进入重点防火期前,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召开动员大会、下发通知。②春节、清明节进行专项部署。③特殊敏感时期进行专项部署。④上级发布橙色以上火险预警等高火险天气,适时进行专项部署。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朱伟峰(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3、适时组织宣传教育。
(1)落实“五个禁止”宣传。进入森林防灭火重点期,向社会公布划定的森林防火区。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朱伟峰(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2)“五个禁止”规定宣传到户,村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村网格总督(驻村领导);
具体责任人:网格长(村委书记)、网格督导员(驻村干部)、网格片管员(村干部)。
(3)制定完善森林防灭火村规民约。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村网格总督(驻村领导);
具体责任人:网格长(村委书记)、网格督导员(驻村干部)、村委班子。
(4)在森林防火重点防范区、林区主要道路沿线、进山路口等敏感区域,设置或维护更新永久性森林防火标志牌、公告牌、宣传牌、警示牌等各类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语(每万亩森林不少于2处)。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喻龙(分管林业领导);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5)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 “两会”、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关键节点以及高火险天气,在圩集、农贸市场、村组等人员密集地方,以广播、标语等不同形式进行防火宣传。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喻龙(分管林业领导);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网格长(村委书记)。
(6)辖区内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展森林防火“三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游丽萍(分管教育领导);
具体责任人:聂波林(中心小学校长)。
4、健全火灾防控机制。
(1)按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网格化管理办法,制定镇、村两级责任图并达到要求。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喻龙(镇级网格总督);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2)按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网格责任人工作职责,并配发工作证。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喻龙(镇级网格总督);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3)根据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网格化管理办法精神,制定镇网格化管理履责奖惩办法,并宣传到网格责任人。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喻龙(镇级网格总督);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4)按奖惩办法对各网格责任人履职履责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兑现。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喻龙(镇级网格总督);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5、落实隐患排查整治。
(1)抓好源头管理,排查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台账记录要素:时间、所在网格片区、详细地点、涉及对象姓名、问题描述、排查处理情况、监管人员、联系电话等)。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喻龙(镇级网格总督);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2)对痴、呆、疯、傻、聋、哑等特殊人群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管理并落实监护人,村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重点管控特殊人群。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喻龙(镇级网格总督);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3)督促规范生产性用火,辖区内造林炼山、焚烧疫木等生产性用火,监督实施主体向林业主管部门递交野外用火申请书,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要求组织实施。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喻龙(镇级网格总督);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4)国庆、元旦、春节、元宵、“两会”、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节点以及春耕备耕、秋收季节,在做好防火宣传的同时,网格各责任人(村级网格一督一长五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全力组织开展野外火源巡查,防患于未然。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喻龙(镇级网格总督);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6、开展平安春季行动。
(1)按上级要求制定“平安春季行动”方案并进行专项部署。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喻龙(镇级网格总督);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2)1月1日至4月30日“平安春季”行动期间,按方案组织实施“平安春季行动”,达到不发生森林火灾的效果。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喻龙(镇级网格总督);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7、打击违规违法用火。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协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对野外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袁立然(主管政法领导);具体责任人:李亮(执法大队长)、王伟斌(公安派出所所长)、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8、加强扑救队伍建设。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推进半专业扑火队伍向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转型建设,做到人员、装备、物质、制度、训演达到规定要求。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朱伟峰(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9、规范火灾处置程序。
(1)制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朱伟峰(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2)每年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朱伟峰(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10、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1)森林防火重点期内,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要求上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朱伟峰(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2)遇有紧急突发情况,启动应急值班值守和指挥平台,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协同履行应急值班、应急信息收集和上传下达、应急响应和协调指挥等职责。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朱伟峰(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11、保持力量戒备状态。
重点防火期,落实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保持警戒状态,一旦接受命令,半小时内完成集结并出发。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朱伟峰(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12、科学组织应急处置。
扑救森林火灾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靠前指挥,本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原则,安全有效组织扑救,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朱伟峰(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13、建立报告监督机制。
重点防火期内,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规范化管理履职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调度了解各责任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每月5日前各责任部门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上个月份工作落实情况,指挥部办公室形成工作情况汇总在全镇通报。
责任领导:甘云天(指挥长)、朱伟峰(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具体责任人:丁复文(林办副主任)。
三、绩效评价
对以上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效果实行绩效积分制评价。
1、责任领导绩效评价
指挥长绩效满分100分,常务副指挥长绩效满分33分,分管林业领导绩效满分为49分,主管应急领导满分5分,主管政法领导满分5分,分管综合执法领导满分5分,分管教育领导满分为3分。
2、责任人绩效评价
(1)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绩效满分为33分,
林业办公室主任满分54分,应急办主任及工作人员满分5分,村网络督导员(蹲村于部)满分18分,按得分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得分低于60%的取消所有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护林员绩效满分为21.5分,按得分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得分低于13分的取消所有绩效工资,取消续聘资格。
(3)网格长(村支部书记)绩效满分为23分,网格片管员(包片村干部)满分17分,按得分比例发放绩效工资,得分低于60%的取消所有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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