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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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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林区平安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委会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传统祭祀以及春耕农事、踏青春游等火灾隐患增多的严峻形势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要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各项举措,全面做好清明关键节点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二、大力开展宣传,增强防火意识。各村(居)委会要广泛开展“文明祭祀”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短信、流动喇叭、横幅、标语以及墟集集中宣传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重要林区、坟墓集中地要挂横幅、标语,护林巡查员要巡查、宣传两手抓,通过敲锣、喇叭、宣传单等方式进村入户宣传,增强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

三、严格火源管控,狠抓源头治理。以落实《泗溪镇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为抓手,严格执行“五个禁止” 规定,抓好源头管控。4 月1 日—7 日,林区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 火,严禁上坟烧纸、点燃香烛、燃放烟花爆竹。镇村两级干部和护林巡查员等网格责任人,要全面到岗到位,开展全天候督查 巡查。坟墓集中区域和主要进山路口要加派人员严防死守,确保 万无一失。镇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深入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 成灾就抓”,从源头防范化解火灾风险。

四、强化应急处置,科学安全扑救。镇防火办制订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健全响应机制;乡镇半专业队保持全员在岗,关口前移,力量前置,深入墓地坟区、重要景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和巡查,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清除。发生森林火灾时,镇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调集专业力量,果断处置、科学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五、加强值班调度,强化督促检查。各村(居)委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缺岗、漏岗现象;落实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有火必报、规范报送,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做到卫星监测热点半小时内反馈,严格按照《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办法》规范的文本模板格式、报告内容要素和规定时限要求,及时报送火情及处置情况。

各村(居)委会因地制宜制定本辖区清明专项预案,并报镇防火办备案。联系方式:0795-2562136。

附件:1.泗溪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

       2.泗溪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督查方案

泗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1

泗溪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清明期间全镇森林防 灭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各村(居)委会。

一、适用时间

2023 年 4 月 1 日—7 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

2.加强巡林动态监测和禁火宣传,及时消除用火隐患。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必须由当日带班领导(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实地核查,半小时内反馈县防火办。

(二) 火源管理

1.全面落实“五个禁止”规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强对违 规违法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

2. 网格责任人员要到岗到位,护林巡查员要加强巡护巡查, 乡、村干部要组织对坟墓集中区和路口蹲守,禁止携带火种和鞭 炮纸钱香烛进山入林,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墓区、旅游景区要特别加强宣传教育,盯牢看紧,确保万无 一失。

(三) 应急准备

1. 各村(居)委会根据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充实物资,加强演练,确保扑救需要。

2.各村(居)委会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各村(居)委会书记不得离开辖区,并确保 24 小时开机。

3.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 小时待命。

4.各村(居)委会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委会每天 16:30 前向县防火办报告值班情况,遇有火情火灾随时报告;镇防火办根据乡镇报告的情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领导报告当天情况 (联系电话:2562136) 。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镇防火

办,严禁迟报瞒报;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一次 (填写火情 调度表) ,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 扑救原则

1. 以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当地扑救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市县防火办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各村(居)委会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救力量必须坚决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 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三)扑救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救力量。以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一 梯队,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

2.争取增援力量。当地扑救力量不足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 办公室根据火情判断,经请示镇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领导同意,向县防火办申请的扑救队伍实施支援。

(四)火场指导

乡镇指导组。各村(居)委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立即成立火场指导组,统一调配进行火灾扑救。

乡镇火场指导组

组长:朱伟峰

组员:丁复文、江勇、赵少杰和当日值班干部。

附件 2

泗溪镇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督查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7 日

二、督查内容

指导督促各村 (居) 委会贯彻上级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执行落实情况;坟墓集中区和路口的蹲守情况;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准备情况。重点督查以下八个方面:

1.各村 (居) 委会是否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2.《泗溪镇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试行办法》执行落实情况。

3.护林巡查员和其他网格责任人员是否切实履职,全天候、 全覆盖进行野外火源巡查和宣传。

4.“清明”期间是否安排专人对坟墓集中区和主要路口蹲守。 

5.是否落实“五类”人员的监护责任。

6.是否开展鞭炮纸钱香烛销售点的整治。

7. 各村 (居) 委会森林防灭火值班值守情况,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急准备情况。

三、督查人员

当日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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